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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关于评选抗击疫情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1日 作者:教师教育学院 访问量:

各学生组织,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激励广大学生干部及学生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凝心聚力、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学院决定开展评选“抗疫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积极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申报者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在疫情防控期间,特别是在学校“1030”疫情处置中,挺身而出、冲锋在前,积极投身到防疫志愿者工作中,在班值守、人员排查、核酸检测、志愿服务、物资保障等急难险重工作中积极主动,表现突出,为学院疫情防控做出重要贡献。

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习成绩无挂科。

三、评选名额、比例

各班级、部门推荐人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数比列不得高于所在班级学生总数的5%;自管会、学生会由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原则上每部门5-8人(根据部门人员情况,可适当放宽要求)。

四、评选程序

1.由各部门、班级择优推荐。

2.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进行复核评议。

3.学院党支部研究决定。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把关

各部门、班级要提高政治站位,对照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疫情防控工作中冲在前、勇担当、靠得住的先进个人推荐出来。要严格选举纪律,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真实突出。各部门、班级要认真组织,要真实填写并报送相关推荐表格(详见附件1),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2.表彰奖励,大力宣传

对评选出来的先进个人,学院将给予通报表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学风良好,克难奋进,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助力学院高质量发展。

六、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3年3月6日上午下班前将纸制材料交到5-301学生工作办公室。

 

 

                                                                                      教师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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