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选范围
凡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大二、大三学生(实习学生除外)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道德品质端正;
(二)学习勤奋、刻苦,目的明确,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同专业排名在前1/3;
(三)关心集体,热爱社会工作,能主动为集体、为同学服务,自觉参加公益活动;
(四)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自觉锻炼身体,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五)所在寝室获得“星级宿舍”。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保留入学资格的;
2.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3.受纪律处分的;
4.学习成绩排名未达到前1/3的;
5.本学年有不及格课程的。
三、等级、金额、名额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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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额(每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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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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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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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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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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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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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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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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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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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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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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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院奖学金评选程序及办法
1.学院制定校内奖学金评选办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发布并报学生处备案;
2.学院将工作安排和相关文件精神传达至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学生自主申请,填写《2020年校内奖学金申请表》;
3.学院按学校制定的校内奖学金评选程序确定本学院2020年校内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4.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稿和纸质稿报送学生处,学生处对学院报送的奖学金初评结果进行审核,拟定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学校发文表彰。
五、时间安排
4月6日——4月17日,学院自行组织评选;
4月19日——4月23日,各学院进行公示(三个工作日);
4月28日,学院上报本单位奖学金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5月,学校审查材料、全校公示(五个工作日),学校下发红头文件。
6月,学生荣誉证书的发放。
六、有关要求
1.奖学金申请表要求手写填表,不得有涂改、漏填等不认真填表行为;
2.奖学金按学年评定、发放,各单项奖学金之间可兼报,同时颁发证书,相关才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教师教育学院学院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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