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按照上级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资助审核小组评议,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对95名学生进行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1月9日-11月11日,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
联系人:王老师,158937472@qq.com
宋老师,1137341563@qq.com
张老师,1589238137@qq.com
办公室:B417(老校) 2-311(新校)
教师教育学院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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